各分院:
为了鼓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本学年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各分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领导并指导本分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工作。
2.各分院团委副书记组织辅导员老师负责对本分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进行统计、汇总,检查和审核工作。
3.各班级辅导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班学生的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工作,并填写相关表格。
4.学生处负责对各分院所提交的表格进行审核并汇总。
二、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的步骤
(一)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动员和准备
1.各分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根据整体评优工作安排及要求负责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分院团委副书记负责组织辅导员老师及学生认真组织学习学生手册中的《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新版)。
2.由辅导员主持,各班级干部具体计算出本班学生的课程学习测评结果。
3.学生本人对照《测评办法》的要求,填写本人的各方面的加分、扣分情况、学年总结,并提交班委会。辅导员主持召开班会对每个人进行评议。
(二)审核公示
学生处审核各分院测评结果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存档
待学院公示后,经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将要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填写《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奖学金申报表》上报分院,由分院将测评材料、学生申报表交至学生处存入个人档案。
三、工作要求
1.学生素质评测工作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辅导员、各级学生组织,全院学生干部及全体同学要充分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明确责任,工作到位,确保测评工作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及时。
2.每位同学要密切配合辅导员,团支部班委会,如实填写自评表,总结过去,找出差距,有根有据的开展自我测评。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四、时间及其他要求
1.请各分院团委副书记将该分院各班级综合测评表、名次表、分院各班级成绩总表、本分院各班级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经分院领导审核后的名单总表于2007年11月10日之前上交学生处吴玉娟老师处。(上述表格纸质的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2.学生处2007年11月15日在全院公示测评结果。
3.在测评过程中,产生疑问和不清楚的问题请及时与各自的辅导员咨询。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学生处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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