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日期:2007-06-14 来源:学院 阅读:
  一、评选目的
 
  为更好地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我院育人理念,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此次评选表彰活动。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组织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我院育人理念体系。
 
  2、全面落实学院2007年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在学校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党员队伍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5、出色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年终工作总结认真负责。 
 
  6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全面理解、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我院育人理念,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教书育人、人才培养、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2、在学校管理、服务等方面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
 
  3、学生党员学习目的端正,积极认同并实践学院育人理念,成绩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校园文化建设及其他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1、召开支部大会,党员自我总结,民主评选,在此基础上推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优秀党员。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将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材料于6月18日前上报党委办公室。
 
  3、党委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上报党委审核批准。
  四、有关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总结交流好的经验,通过评选,在党内树立学赶先进的正气,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推动党的建设与学院工作的作用。
 
 
                         中共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
 
                           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doc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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