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结合学院实际,现对2007年春学期党员发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
本次党员发展对象重点为学院教职工和2005级学生中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业余党校学习且顺利结业的同学。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号召,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有正确的入党动机;
2、能够理解、认同并主动践行学院的育人理念;
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并且素质考评达到合格以上者;
4、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注: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同学优先推荐;在省、院级比赛中获奖者优先推荐;在学院、分院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的同学优先推荐。
三、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比例
本学期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进本学期业余党校学习)的总人数在300人左右。
1、党员发展对象的比例:
学院优秀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良好以上者做为重点发展对象;大二学生为总人数的4%,大一学生有在高中上过业余党校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入党积极分子的比例为:
大一为5%,大二为10%。
四、时间安排
1、5月16日(周三)下午学院党委组织部召开由各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委员参加的会议,重点讨论组织发展问题;
2、5月18日,团委将推优名单反馈到各总支、直属支部,审查合格后于25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统一张榜公示。
(党委组织部和各总支、直属支部各留一部异议反映电话;学院党委组织部异议反映信葙:E-mail:syxydw@126.com)
3、各总支、直属支部于6月4日来院党委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培训资料、培训安排表。业余党校培训班将于6月6日正式开课。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各总支、直属支部于6月中旬,确定本学期党员发展名单(并发外调函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外调函统一在院党委组织部领取),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查,经党委组织部审查后,对最终确定的党员发展名单进行公示和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反映。
5、6月下旬,发展第一批党员。
五、要求
1、各总支、直属支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日程,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
2、发展对象须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党培养对象考察写实簿》和《入党志愿书》,并提供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3、认真组织群众座谈会,参加群众座谈会的班级同学不得少于12名,主持人和记录者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座谈记录并写出考察材料。
4、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在充分了解发展对象情况的基础上写出意见,填写时须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
中共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