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会、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和基层团支部建设,根据院党委有关决议,规范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现将《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细则》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细则
共青团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推优入党”工作细则
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对共青团的要求,也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和基层团支部建设,规范开展“推优入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优入党”工作的目的
1、青年代表未来,是党的希望所在,因此,推荐优秀青年学生入党,既能调动团员青年要求进步的积极性,又能满足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
2、做好推荐工作,有利于在青年团员中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团员的上进心,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做好推荐工作,有助于所在党支部对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考察,使党支部的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推优入党”的程序
团支部“推优入党”的过程,是对团员进行教育培养的有利时机,应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做好推荐前的教育工作
通过《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业余党校培训、学习小组讨论、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增进对党的了解,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2、推荐对象候选人条件
(1)凡我校在籍团员青年,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有正确的入党动机。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 成绩合格。
(3)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4)学习刻苦、目的明确,学习成绩在班上居中等以上水平,年度考评达到学校和分院的相应要求。
(5)凡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在省、校级比赛中获奖者优先推荐。在学校、分院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
3、确定推荐对象
(1)团支部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分院党支部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
(2)召开团员大会。团员大会主要议程有:介绍推荐对象候选人情况;宣读团支部考察意见;讨论酝酿推荐对象预备人选。
(3)团支部根据推荐对象预备人选的表现和考察意见进行分析综合,研究决定推荐对象名单。
4、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
形成支部意见后,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报院团委审核,并向学院党总支汇报。
三、“推优入党”工作的时间安排
2007年5月20日之前,完成各支部推优工作并报送院团委。
四、推荐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衡量推荐对象。
2、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团支部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情况,协助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3、推荐对象如在一年内未被发展,应由团支部重新推荐。
4、“推优入党”工作由各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
5、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