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申请吉利助学金的通知
日期:2007-3-23 17:30:10 来源:学生处 阅读:
  为帮助我院在校优秀贫困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激励更多家庭贫困的在校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图强、积极进取,学院投资方吉利集团特在我院设立吉利助学金。特将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有相关的贫困证明材料。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没有受学校任何违纪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爱护公物,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5、自尊自爱,自省自律;尊敬师长,友爱同学,礼貌待人。

三、申请时间及办法:
    各分院按分院学生总数5%上报材料,并于2007年4月2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学生处(F-南101),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1、填写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吉利助学金申请表
2、家庭贫困证明

附件:吉利助学金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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