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日期:2005-10-10 来源:学生处 阅读:
  为加强班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班集体建设的积极性,推动班集体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全日制在校的普通本、专科班级。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及考核内容 
  (一)政治风气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院、分院组织的政治学习与政治活动,遵纪守法,反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认真组织同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积极要求进步。
  3.认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二)班风建设
  1.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积极向上、集体观念强。
  3.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重仪表”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国家财产。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成绩显著。
  4.全班同学都能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宿舍卫生和教室卫生,各宿舍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学院教室或宿舍的卫生评比中不达标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三)学风建设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遵守考试纪律,无考试作弊行为。
  2.学习风气浓厚,早读与晚修的到课率达95%以上,出勤率达98%以上。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该学年班内同学各门课程成绩平均及格率高,每学年期末考试重修或补考人数不超过全班人数的10%。
  4.通过全国四级和六级英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用文写作的比例高。
  5.参加全国、全省、全院学习类竞赛获奖的数量多。
  6.班级根据学院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的特点,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并有较突出的事迹或取得良好的效果。
  7.没有因学习成绩原因而退学或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
  (四)文体活动好
  1.全班学生参加分院或分院以上文艺活动、体育比赛出勤率在95%以上。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全班体育及格率在90%以上。
  3.班级每学期开展全班性的体育和文艺活动各不少于一次。
  4.认真组织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在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五)班委会建设好
  1.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班委会例会(每周一次),研究本班的工作,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2.班委会成员团结协作,各负其责,工作开展较好并有创新精神。
  3.班委会成员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干部培训和有关部门召集的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能带领全班同学完成好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4.班干部能够主动及时地向学院及班主任反映同学的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和意见;同时能够把学院领导的要求和有关精神传达给本班同学,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党团员、班干部模范作用好
  1.班内党员、团员和班干部能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刻苦学习,遵守纪律,团结和帮助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带领全班同学共同进步。
  2.在班内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党课、团课学习,建立学习制度(每月至少一次)。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级,不能评为先进班级体
  1.一学年违纪学生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5%(含5%)。
  2.经学院认定,学年末无故拖欠本学年学费的学生达班级人数5%(含5%)。
  3.有其它不适合评为“先进班集体”的集体行为。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
  评选名额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5%,每学年评选一次。

  五、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1.每年九月初,各班根据评选条件,向学生处递交“争创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
  2.学生处和教务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后,确定“先进班集体”初审名单,并组织人员对初审名单的班级进行答辩并统一考核。
  3.考核结果报院务会议审核通过,确定最终先进班集体名单

  六、先进班集体奖励办法
  1.先进班集体由学院颁发荣誉奖状,并发奖金500元,作为班集体活动经费。
  2.先进班集体的奖励在学院颁奖表彰大会上进行。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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